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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作者 : 宣传部     时间 : 2024-12-02

各学院(部)、部门:

2024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 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一)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上午9:00—10:00,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学校承办2024年全国“宪法晨读”浙江分会场活动,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等学院师生代表参加现场活动,其他单位可以组织师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共同参与。

(二)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各单位积极发挥辅导报告会、宣讲会、课前“每日一讲”等载体的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八五”普法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成就。

(三)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或新媒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推送展示。

(四)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2月3日,校工会法律咨询部教师、沈钧儒法学院法律诊所指导教师、余杭区人民法院法官在仓前校区恕园8号楼前广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治服务“面对面”咨询。

(五)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围绕主题,通过组织师生前往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研学、观看法治教育片、开展法治主题班会、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宣传部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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