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8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基本条件、奖励措施及其申报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以下简称“国家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创建指标见附件1)。
三、奖励措施
我校申报的团队进入浙江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名单的,学校将结合现有“登峰工程”计划和人才引育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成功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我校推荐名额和评选办法
(一)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要求,实事求是,总结提炼团队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二)评选办法
人事处将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校内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申报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择优认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后,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 2)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上报省教育厅。入选团队后期需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申报。
五、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学院盖章,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2)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学院盖章,见附件 3)。请各单位于6月5日中午11点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与服务办公室(行政楼708室)。
联系人:李璐路 电话:0571-28865036
人事处、教工部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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